和解? 何解? 難解。
車禍後的後續處理不好解決啊!
牽扯的人太多,話講的太前面與站的立場不同…

和解書條列幾大項:
甲方願意使用醫療保險給付。
乙方幫助甲方修復摩托車。

這樣看下來雖然好像甲方權益受損,其實對我自己來說是沒有差別的。
等於沒有出過這場車禍一樣,反而得到一些「經驗」。

我是坐在學姊車上的後方,但是受傷不嚴重。
學姊與陳先生當初在醫院的時候,說要使用學生保險理賠,
回來之後才知道是需要警方備案的情況下,才得以理賠。
同是站在甲方的立場,既然學姊不打算和對方索取理賠,願意用保險給付。
那我也不好意思說什麼‥‥

簽和解書時,發生一些意外狀況,主要原因是沒有和朋友們解釋清楚當初所談的條件‥等。
反而造成朋友們的好意被曲解。
不過,陳先生願意處理學姊醫療部分,這算運氣好了..
有一句話說的好『妳怎麼對待別人,別人就會如何對待妳』



但我娘親說「你為什麼要可憐對方?把責任全部推給你學姊嗎?自己的事自己負責!」
我說不出話來...唔!! 說的好有道理


學一次教訓學一次乖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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